能讓全報社風聲鶴唳並且聞者喪膽的,當然就是投訴部門了。姑且不說來投訴的民眾是圓是方還是火星人,投訴同仁都盡忠職守的在你最忙的時候打電話追蹤到你,然後說質問你「某某錯字的錯評要不要刊登」之類的惱人問題。 這個時候呢,就有一個詭異的小邏輯,基本上要是讀者投訴的是錯的,我們當然是不待提醒,一秒鐘就會立刻回覆,基本上就是自己錯了,被投訴到無地自容之後,才會想要裝死不回覆,但是投訴又要逼大家「認錯」,就像在新加坡嚼了口香糖還要當眾被鞭笞的羞愧和痛楚。 因為我負責的版面都是八卦,跟新聞無關,白字或錯別字還比較好校正,所以沒看到的錯誤多半是輸入法打太快的那種。例如:嘴巴打成「嘴吧」之類的,或是「在」打成「再」,一方面也對讀者為了這種小事都會特地打電話到報社請我們更正,感到十分的欽佩,一方面也對自己眼殘,感到十分的無奈。 本來本版的錯評都只有發給我一人,但是出現某白目讀者要稿費事件之後,每次錯評都要cc一份給我的主管,令我非常不爽。 簡單的說就是那人寄了自己的身分證資料,但卻要我們匯入他朋友的戶頭,後勤多次請他寄切結書,他都不理,他也明明有我們的電話不打,一狀告到投訴。真是怪了,想把稿費給朋友為什麼不能拿到再轉贈呢?我請他私下轉贈,他竟然說:「你們一定要匯到我的戶頭喔,那就匯匯看啊!匯不進來不要怪我!」真是傻孩子。錢轉不進去,我們怎麼會怪他呢? 因為這人一直用告狀方式從投訴轉消息過來,投訴根本也搞不清楚這邊的業務狀況,搞得好像我們都辦事不力一樣,還要cc讓主管知道我們辦事不力,很倒楣。 更可惡的是,最近社內不少人偷偷向各式各樣的主管告狀,說我選文下標太色情,質疑該版定位不明,「是不是色情版」?我的直屬主管答的也很妙「不用問是不是,根本就是。」是啊,我之前還為了版性走向跟主管鬧得有點不快,要不是主管欽點要看「生猛」文章,也才不會走到今天這步境地,竟還然被人反告一狀,以為是我自己愛編怪文章,真是太諷刺啦! 這些愛告狀的人,你們就繼續告狀吧。
------ Mar 31 Sat 2007 04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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